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政令宣導公告

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於園區內設立多處政令宣導公告,切勿向來源不明人士及業者非法委託、購買,請民眾注意防範自身權益!

公告如下:

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,未經許可不得經營殯葬設施。

私立龍陵紀念墓園(原春秋墓園)合法經營業者為道環展業有限公司;

請民眾勿向非法經營業者購買殯葬設施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如有疑問,可電洽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(02)2257-1207

新北殯葬管理處111年3月製

Leave a Comment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